一、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反映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各项统战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具体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注意发现、选拔、培养党外代表性人士,协助党委及有关部门做好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中党外人士的推荐和安排工作。
3.负责联系宗教界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士,开展对宗教工作的调查研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4.负责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本地有关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眷属、海外华侨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经济文化交流活动,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定居台胞和台商、台湾学生的有关工作。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动员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和促进祖国完全统一的力量。
5.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基层商会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积极做好“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工作。
6.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重点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7.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区各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战部、台办、侨办、侨联、工商联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委统战部决算包括:区委统战部本级决算和吴兴区非公经济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决算。
二、区委统战部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区委统战部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31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25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17.93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委统战部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306.8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9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4.81万元,项目支出122.07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21.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2.5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5.9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民族宗教、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侨台(含各联合会)、香港工作、区党外知识分子、区侨联、台联会、留联会等条线的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5.58万元,主要用于湖州旅港同乡会吴兴分会经费和结对少数民族村帮扶资金专项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5.29万元,主要用于我部下属事业单位非公经济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0.54万元,主要用于非公经济服务中心活动培训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1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99万元,主要用于部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98万元,比上年下降44.63%。主要用于本级单位1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2.03万元,比上年下降27.4%。主要用于接待区委统战部日常接待支出。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24批次,6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37万元,比上年下降61.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37万元,主要用于区委统战部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一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3.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